调试公示
2021-06-13 04: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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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材重工(江苏)有限公司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调试公示
东材重工(江苏)有限公司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委托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编制了《东材重工(江苏)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9月18日取得了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复(海行审投资【2020】443号)。本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1年2月竣工,环评及其批文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已经同步配套到位,并具备调试条件,于2021年2月对该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及其相应设备进行调试。调试期为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调试期间,我公司将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 2018年5月15日)有关环保验收规范要求完成环保验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调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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