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黎明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发电机及柴油发电机组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3-04-20 10: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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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修改时间:2023-04-20 10:35:5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江苏黎明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发电机及柴油发电机组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发电机及柴油发电机组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黎明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卫东
联系电话:15190624156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4日
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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