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嘉泰船舶科技有限公司船用空调、冷库、空调通风设备制造调试公示
2022-11-01 08: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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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修改时间:2022-11-01 08:42:44
江苏嘉泰船舶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委托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船用空调、冷库、空调通风设备制造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0月8日取得了泰兴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泰环审(泰兴)[2022]190号,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江苏嘉泰船舶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10月竣工,环评及其批复要求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己同步配套实施到位,并已具备调试条件,拟定于2022年11月1日对该项目环保设施及相应设备进行调试。调试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调试期间,我公司将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有关环保验收规范要求完成环保验收。现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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