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远风维船舶有限公司调试公示
2020-11-16 2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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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远风维船舶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委托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苏宏远风维船舶有限公司钢质渔业船舶(船长小于等于45米)制造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8年8月13日海安市行政审批局予以批复意见(海行审[2018]333号)。江苏宏远风维船舶有限公司于1998年10月开工建设,于1999年1月竣工,环评及其批复要求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己同步配套实施到位,并己具备调试条件,拟定于2018年8月对该项目环保设施及相应设备进行调试。调试期为:2018年8月至2018年11月。调试期间,我公司将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有关环保验收规范要求完成环保验收。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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