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路停保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2021-07-16 1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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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等相关法律及文件,南京江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组织将军路停保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成立验收小组,会前验收组察看了工程现场,会议听取了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水土保持监测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本项目依法补报了水土保持方案、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并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完成了方案批复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得到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合格,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