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功能性高分子装饰材料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公示
2020-12-04 14:06:27
19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江苏万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功能性高分子装饰材料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功能性高分子装饰材料生产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江苏万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华
联系电话:13584646898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4日-2021年1月1日
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